
事情经过是这样:某女(暂不透露,已婚)是中国移动桂林市兴安县分公司员工,2008年8月初,某男子(疑是精神不正常者)开始无故跟踪某女并常常在中国移动大厅徘徊不走,等候某女,并多次在移动公司上班场所对某女进行骚扰。某女因而感到个人人身安全受到严重侵犯,因而报告公司及公安机关,寻求公安机关及公司帮助。谁知公安机关兴安县110居然做出了一个让人大吃一惊又非常可笑的决定:让某女向该男子道歉!而且是书面道歉,并要求某女亲笔签名,而且是必须一笔一划的正楷书写。想想这样的公安机关,这样的处理,让人不由心寒三分,更让我们深思这些执法者的能力,正值奥运期间,为了我们的奥运顺利召开,我们天天都在提倡“安全、奥运、文明”的!!!而兴安县110居然这么可笑又悲哀。而书面道歉让人非常接受不了,更可疑的是居然还要求某女亲笔签名而且是必须一笔一划的正楷书写?!!你们绝对想不到会有这样的公安机关吧?我无法想像兴安县110的领导是在何种情况下做出这样的决定,是不是脑袋出毛病了?可有这样的执法者在这样公共安全下,我们可以能吗?
后面的事更是让人可笑,某女在非常委曲无奈情况下不得不这样做。由于考虑到个人安全,某女向移动公司请假4天,不得不待在家里。2008年8月11日,当某女再次上班时,兴安县移动公司大厅出现了惊人的一幕:该男子大闹移动大厅,(当时该男子是正常状态),居然大声要求某女陪该男子出去吃饭及去“玩”!并要求某女提供准确联系方式,否则天天跟踪某女,天天骚扰她!言行非常下流,语气非常强硬。当某女的同事欲将该男子请走时,该男子居然警告某女不要“落单”!否则对她不客气!并强留在移动公司。当某女再次报案,110的执法者虽然来了20多个人,非但没有尽到执法者的职能,居然个个好笑,在旁边闲看。僵持了很久,最后才将该男子带走!半个小时后,我们居然又看到该男子走在大街上,似乎又要去守候移动大厅!
从我们这样的老百姓看,这绝对是一种渎职!这就是我们每个公民要交税去供养的公务员吗?
我们都不是很懂法的老实的守法老百姓,但我们绝对有权利质疑这样的可笑做法!
我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的贵州磐安县unz
我们也寻求各位来凭心评论一下这样的事,更希望能有人能给我们提上一些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