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8年3月3日-08年5月8日应聘到南宁市顺时针广告有限公司行政文员一职。签订了一个月的使用期合同,待遇722.5,试用期过后签订了3个月的正式代理合同,待遇850。根据公司规定,这个月工资要到下个月25号之前发,可是4月底公司却未发放3月份工资,于是本人一直做到5月8日才提出辞职申请,公司9日便批准辞职,并作了移交手续。直到现在公司老总还是以收不回钱为理由拖欠本人及其他同事工资。现在公司连办公地址都搬了,我只剩下公司老总的电话,不知还能不能和几个同事一起要回这两个多月的工资?
联系电话可以打电话问我要,我们那几个同事也都想一起要,实在不行,已经有两个同事提交仲裁资料了,我们还有三个同事准备领表,所以麻烦记者帮问问清楚卢旅富到底愿不愿意支付我们工资,何时支付。


